不到一分钟,货车电瓶偷到手
三男子20天盗窃电瓶112块,涉案价值4万余元
2014年07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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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警收缴的犯罪嫌疑人作案工具。           本报记者 王帅 通讯员 张兴波 摄
     本报7月24日讯(记者 王帅 通讯员 张兴波) “总算把这三个人抓住了,可以喘口气了。”23日,章丘市公安局明水第二派出所民警樊明告诉记者,经过近20天的连续侦查,在章丘疯狂盗窃货车电瓶的三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抓获。就在被抓捕的前一天,其中实施盗窃的两人已至邹平作案。
  7月以来,明水第二派出所接到多起报警,称自家小货车上露在外面的电瓶被人盗走。短短三日,报警数量多达10起,同时,绣惠镇、文祖镇等地派出所相继接到类似报警。
  “盗窃人的胆子很大,白天、晚上都会作案,而且盗窃地点很随机,有时在居民小区内,有时在路边就动手。”通过对多处案发地点监控视频的分析,民警发现,“两人开着一辆银灰色面包车,都戴着帽子和口罩,并准备了多副假车牌和号牌遮布,有较强的反侦查意识。” 
  据刑警大队民警史志强介绍,犯罪嫌疑人事先准备好了断线钳、扳子、剪刀等作案工具,发现目标车辆后,将连接电瓶的电线、护栏等铰断,取走电瓶后便放在面包车里,随即离开,整个过程不到一分钟。碰上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车辆,两人几十秒就能将电瓶盗走。 
  专案组通过对监控视频的研判,发现了犯罪嫌疑人的真实车牌号,初步确定了两名盗窃者的身份。22日下午4时许,在经过四天的连续蹲守后,办案人员先后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王某某抓获,通过审讯,又连夜抓获收购二人所盗电瓶的犯罪嫌疑人张某。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早先从事废铁收购,后来因铁价下跌亏了不少钱。作案前,张某某与31岁的王某某合伙开了一个配货站,两人嫌来钱慢,张某某便提议两人盗窃小货车电瓶卖钱。 
  据其交代,从7月份开始,两人先后作案70余起,盗窃小货车电瓶112块,涉案价值4万余元。得手后,两人以每斤3.2元的价格,将盗窃的电瓶卖给支宋村的张某。
  民警在调查中发现,被盗电瓶的小货车中,有七八成的车主都没有对电瓶采取防护措施,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民警提醒,车主应提高防盗意识,给车辆安装防盗报警器,长时间停车时尽量找有人看管的停车场,尽可能地采取措施减少被盗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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