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挑熟人下手非法吸储800余万
2014年07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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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24日讯(记者 王帅 通讯员 张晓红 胡迎安) 多名男子以投资公司拓展加盟店的名义,采取公开宣传和担保的方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800余万元,涉及受害群众60余人。近日,该投资公司加盟店业务员韩某、郭某、赵某某相继落网,这起重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成功告破。
  2013年6月,章丘市官庄镇某村村民王某等人到章丘市公安局报案称,位于官庄镇的某投资公司加盟店负责人赵某,在该公司不具备从事吸收公众存款业务资质的情况下,自2009年以来利用欺骗和利诱手段,从社会上非法吸收60余名群众的存款800余万元,仅支付了少量利息,其余本息至今没有偿还,且赵某已经逃匿,请求公安机关查处。
  接案后,章丘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由经侦大队和阎家峪派出所精干警力组成的专案组展开调查。经专案组民警走访调查,确认了赵某所经营的投资公司加盟店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的事实,符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构成要件。
  2013年6月27日,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专案组于滨州市阳信县一处环保窑内将赵某抓获。赵某对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80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今年6月,赵某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了四年零六个月的有期徒刑。
  截至今年6月底,专案组民警相继将该公司业务员韩某、郭某、赵某某抓获归案。
  经审查,2009年7月,赵某开始以某投资公司加盟店名义非法从事吸收存款和放款业务,并指使业务员韩某、郭某、赵某某等人,以高额利息为诱饵,联系介绍大量群众前来存款。
  截至2012年9月,韩某、郭某、赵某某采取口口相传和公开宣传的方式,以月息4分(月利率4%)的高息为诱饵,联系介绍或亲手经办60多名群众的“存款”业务,并通过收取业务“提成”和“回扣”非法获利。这60多名群众中,多数为这几个业务员的亲朋好友、同学同事等熟人。
  据了解,因犯罪嫌疑人赵某资金链断裂,至今未能全部偿还他人“存款”,给受害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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