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太斑马线跌倒称被撞
电动车主否认撞人,交警调查认定车主负全责
2014年11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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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张泰来) 一名80岁的老太太过马路意外跌倒受伤,花了6万多元治疗费,坚称是被电动车撞了,“骑车的是个妇女,给了我30块钱零钱走了。”可等警方找到电动车主,对方却坚称自己没有撞倒老太太,是“出于好心把她扶到了路边”。经调查,交警认定电动车主应对事故负全责。
  11日上午,市民张女士被槐荫交警大队民警叫到了交通肇事处理中队,原因是她被交警认定为十多天前发生的一起电动车撞人案的肇事者。
  事情由来还要把时间退回到10月22日上午11点左右,据80岁的牛洪芝老人介绍,当时她在经六纬八路口,正由西向东过马路,走到路中间时被一辆电动车撞了。
  “就是电动车把我撞倒的。”牛洪芝说,骑车的是一名50岁上下的中年妇女,见她倒地后,骑电动车女子把牛洪芝背到了路边,“给了我30块钱走了”。
  牛洪芝说,后来她忍痛拨通了儿子的电话,儿子赶到现场后,联系了120,并拨打122报了警。经医生诊断,牛洪芝右腿股骨径粉碎性骨折,到医院后随即做手术置换了人工股骨头,医生嘱咐她要卧床休养三个月,而医药费已经花了6万多元。
  槐荫交警大队接警后,对现场进行了勘察,调取事发路段的监控视频,根据牛洪芝提供的电动车主曾说过“我也刚从医院出来”的线索,调取了附近医院的监控视频,几经周折最终找到了电动车主张女士。
  经过反复观看事发监控视频,实地勘察、走访,交警认定张女士就是撞倒老太太的肇事嫌疑人,并开具了事故责任认定书,认为张女士驾驶电动车转弯时,没有让行直行行人,是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认定她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对此,张女士坚称自己没有撞倒老人,而是出于好心把她扶到路边,自己很冤枉。
  槐荫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说,虽然张女士否认撞了老太太,但这并不影响对她进行处罚,她将面临罚款2000元、15日以内拘留的处罚。如果张女士对此处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如果行政复议后还不服处理意见,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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