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内审理,庭外直播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全方位直播庭审,推动司法公开
2014年11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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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通过菏泽中院室外电子屏观看庭审。 
     本报菏泽11月12日讯(记者 邢孟) “在电视上、网上看过庭审直播,室外电子显示屏上还是头一次。”11日上午,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菏泽中院)门前的电子显示屏上正在直播的一起庭审案件吸引了不少市民驻足观看。不用进法庭也能看庭审,这让不少市民都感到新奇。据了解,这是菏泽中院第一次用此种形式进行案件直播,也是菏泽中院首次全方位直播庭审。
  11日上午10点,刘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在菏泽中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为推行阳光司法,打造全媒体、立体式、全方位的庭审直播模式,该案审理过程,通过山东省法院庭审直播网、菏泽中院官方微博等网络平台同步庭审直播。此外,本次庭审还首次通过菏泽中院室外电子屏全程直播,这种直播形式也吸引了不少市民驻足观看。
  据了解,本次庭审直播的是一起刑事案件,案件起因为被告刘某某之父因琐事与工友产生争执,刘某某认为父亲遭到辱骂遂产生报复,趁被害人孔某不备用钢管将其头部打伤,后孔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后检察机关以被告人刘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在庭审过程中,不少市民在观看庭审的同时,也时不时地和周围市民讨论案情,仿佛自己也置身于庭审现场。
  虽然之前菏泽中院已通过微博等方式多次将一些公众关注度高、影响范围较大或者有普法教育意义的案件进行网络同步直播,但此次除网络平台外,该院还首次启用室外电子显示屏同步直播庭审过程,让该案件线上线下直播同步进行,让不少市民不用上网也能“旁听”。
  菏泽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像此次全媒体、立体式、全方位的庭审直播,今后,凡公众关注度高、影响范围较大、有普法或教育意义的案件,都会尽可能通过各种方式直播,以满足公众对案件的知情权,以网络庭审直播的常态化进一步推动司法公开,促进阳光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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