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四处高速路段多发团雾
被称为交通安全“隐形杀手”,行至这些路段要减速慢行
2014年11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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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日,记者从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警支队获悉,从本月中旬开始滨州将进入团雾高发季节,广大市民在团雾下要谨慎驾驶。滨州辖区高速公路团雾易发路段共有4处,分别是S12滨德高速8KM-20KM、G18荣乌高速545KM-558KM、G18荣乌高速579KM-584KM和G25长深高速1260KM-1272KM。
  本报记者 孙秀峰 本报通讯员 顾扬 李聪
   水汽较大处
 团雾易多发

  团雾是指受局部地区微气候环境的影响,在大雾中数十米到上百米的局部范围内,出现的雾气更浓、能见度更低的雾。团雾外视线良好,团雾内一片朦胧,因其突然出现、难以预判的特点,被称之为交通安全的“隐形杀手”。
  滨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泥金儒称,预计滨州辖区高速路段从11月中下旬就开始进入团雾的高发时节,由于今年天气比较好,相比往年推迟了一周左右。
  “团雾一般发生在临近湖泊、水库、河流以及池塘的高速路段,由于水汽比较大,如果温度是在零度左右,加上空气中没有风,就特别容易产生团雾。”泥金儒说,再就是在空气质量比较差的地方,周围有工厂,排放的粉尘多了就容易产生团雾。
  泥金儒介绍,团雾多发生在夜间至清晨,而凌晨是团雾发生的高峰期,大的团雾路面长度有5公里左右,而小团雾有1公里。“大致的时间段就是从晚上九点到次日上午九点这个时间段内,凌晨到清晨这个时间段相对来说是团雾发生的集中期。”
 四路段频发
 多集中清晨

  由于团雾普遍发生在夜间至清晨,由此导致的多车相撞事故也主要集中在5时至7时。平时追尾事故是最容易预防的,但是在团雾天气里,由于能见度比较低导致驾驶员视线不好,反而成为最易发的交通事故。
  泥金儒说,为进一步加强雾天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有效遏制因团雾天气引发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驾驶人生命财产安全,滨州高速交警支队紧密结合辖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对辖区团雾易发路段进行了全面细致排查。
  “通过仔细排查,滨州市辖区高速公路团雾易发路段包括S12滨德高速8KM-20KM、G18荣乌高速545KM-558KM、G18荣乌高速579KM-584KM和G25长深高速1260KM-1272KM共4处。”泥金儒说,“这4处路段或靠近水库,或靠近工厂,是团雾多发的路段,也是往年秋冬及交通事故发生最频繁的路段。”
  “往年从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15日,是团雾发生的时节,根据统计,团雾发生最高的时候,每一处的团雾会发生30多次,而最低也会发生10多次,这期间事故发生率也是比较高的。”泥金儒说。
  常年在高速路段执勤巡逻的裴新利告诉记者,团雾下最容易发生交通事故,而事故主要以“追尾”为主。一是当驾驶员驶入团雾区域后,由于心理作用,可能会急刹车,导致后面车辆追尾;再就是驾驶员想靠边停车,但是速度太慢,没等停到边上就被后面的车撞上了。
 遇团雾减速行驶
 要恰当使用灯光

  泥金儒表示,雾天是市民高速出行最大的“杀手”之一,而团雾更加危险,团雾往往会突然出现,让驾驶员瞬间看不清路面,无疑会增加驾驶的风险。
  在高速公路上开车遭遇团雾时,该如何应对?裴新利说:“当驾驶人遇团雾时,应立即开启雾灯,减速行驶,保持镇定,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但应避免急刹车,根据能见度调整车速,不要就地停车,以免发生追尾事故。”
  泥金儒表示,驾驶员遇到团雾时恰当使用灯光是关键。当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当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以往出现团雾,高速公路上都会出现车辆积压,原因是一些驾驶员没有听从指挥,不愿意驶离高速。”裴新利说,“还有些驾驶员,在雾天已经实行交通管制的情况下,还硬要上高速公路,这种不服从指挥的情况,不仅给开车人自己增加了风险,也给他人带来风险,是最要不得的。”
  泥金儒告诉记者,对辖区高速团雾多发路段,都已同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在团雾路段设置了明显警示标志,并且更换了高清摄像头,随时监控4处路段的实际路况,并加大路面的巡逻力度,同时会在服务区用大喇叭随时向过往车辆进行语音提示,及时告知驾驶员最新消息。
  团雾外能见度很高,但是一旦进入团雾内,能见度立即降下来。 (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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