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面上水桶普遍“超期服役”,这些水桶对人体健康有着隐性的危害,但是业内并无统一标准,对水桶使用期限予以规范。
“根据QB2460-1999《聚碳酸酯(PC)饮用水罐》,对水桶的贮存期有不超过两年的要求,但没有对使用中的水桶年限有规定。”山东省质量检验研究院包装及材料安全监测中心的武吉伟说。
由于缺乏行规标准,不少小水厂都是用到不能再用了为止,顾客也大都注意水桶看起来是不是新的,并不关心桶底的生产日期。“水桶标注的生产日期,只是为了保证半年内不会出现质量问题,若出现问题则更换新桶。”思源水桶生产商李姓工作人员称,不少水桶十四五年还不坏,就一直被小水厂用着。
“QB2460只是行业标准,力度不够,有一些企业将损坏、淘汰的饮用水桶出售给加工厂家,从而造成行业内部的恶性循环。”董金狮表示,饮用水桶淘汰后回收、运输及处置等环节存在不少问题,期待国家出台更加规范的强制性标准,并辅以相关法律法规,对消费者的健康负责。
本报见习记者 王小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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