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17日讯(记者 王乐伟) 17日,记者从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按照省食药局要求,德州将对使用银杏叶提取物生产保健食品的企业开展执法检查。
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辖区内使用银杏叶提取物生产保健食品的企业按省局通知内容开展自查,按照国家局发布的银杏叶药品补充检验方法对银杏叶提取物原料及产品进行检验。
还将对辖区内使用银杏叶提取物生产保健食品的企业及注册文号持有人进行重点检查,并对银杏叶提取物原料及成品开展抽样检测,做好监督处理及核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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