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17日讯(记者 宋祖锋 通讯员 杨发鹏 于有升) 日前,平度市青岛福满地粮蔬专业合作社获批开展信用互助业务,标志着平度率先在我省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开展信用互助试点业务后,社员之间互助,可获小额资金支持。
据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是指在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依法取得试点资格,以服务合作社生产流通为目的,由本社社员相互间进行互助信用合作的行为。
申请开展信用互助业务试点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已在工商部门登记,具有法人资格;运营规范,存续期原则上在两年以上;近两年年经营收入平均在3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在50万元以上;互助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确有需要的可适当扩大规模,但不得超过1000万元。参与信用互助业务试点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应具有所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资格1年以上。单个社员的资金存放额不得超过同期该合作社用于开展信用合作互助资金总额的10%。互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的流动性资金需求,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对单一社员发放不超过互助资金总额的5%。
据了解,我省是国务院批准开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改革的唯一试点省份,试点内容主要是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开展信用互助业务。平度是青岛市唯一试点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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