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柳子村幸福院揭牌仪式。
本报11月25日讯(记者 亓玉飞 通讯员 邵炳茹 张丙栋) 11月20日一大早,莱芜区苗山镇南柳子村幸福院里就忙碌起来,莱芜区检察院驻南柳子村“第一书记”李刚和志愿者们一起拌馅、和面、擀皮包水饺,忙得不亦乐乎。他们在为老人们准备热腾腾的水饺。
11点,一盘盘水饺端上了饭桌,老人们围坐在一起,唠着家常、吃着热乎乎的饭菜,幸福的表情洋溢在脸上。“从今天起,村里75周岁以上的老人就可以在村里免费吃饭了,看着老人们幸福的笑脸,心里说不出的欣慰,以后我们会维护好发展好幸福院,让村里的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李刚说。
自帮扶工作开展以来,莱芜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开展党建共建活动,多次组织村“两委”班子成员上党课、法治课,不断强化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积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了土地租赁费被长期拖欠问题,追回14.7万元租赁费并逐一发放到村民手中。帮助村内道路硬化,改造自来水管网,建成标准化卫生室和文化休闲广场,极大改善了村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充分发挥桥梁作用,引进集“艾都小镇”“房车营地”“民宿旅游”等为一体的田园综合体项目,助力乡村发展。
下一步,莱芜区检察院将继续坚持真抓实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检察为民办实事”工作,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乡村振兴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