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5日讯(记者 亓玉飞 通讯员 蔺相虹) 近年来,钢城区法院立足新时代,把握新形势,围绕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目标,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一站式多元解纷、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今年以来,钢城区法院共诉前调解案件994件,调解成功451件,调解成功率45.37%。新收案件同比下降16.77%,其中民事案件同比下降7.77%,执行案件同比下降20.34%,居全市法院第二位,有效降低诉讼增量,多元解纷、诉源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完善“1个中心”。投资60余万元改造诉讼服务中心,健全“多元解纷、分调裁审、立案服务、审判辅助、涉诉信访、法律宣传”六大功能,依托诉讼服务大厅、“分调裁”平台、人民调解平台、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为当事人提供线上、线下一站式、便捷化的诉讼服务。提升智能化建设,配备电子流转柜,实现诉讼材料等在法官与当事人之间双向自主流转,及时高效安全地提供服务,安装山东法院智能服务终端,为当事人提供便利。
搭建“诉调对接平台”。设“诉调对接窗口”,善繁简分流、先行调解工作机制,选聘4名调解员,采取“调裁一体”的工作模式,通过在调解协议中加入制裁性条款、调解后自动履行案件对调解员进行奖励等方式,提高诉前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减少成功案件进入程序。
搭建“行业调解平台”。针对大量出现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纠纷、商事纠纷,加强与公安机关、劳动仲裁、工会、妇联、民政等单位的衔接,完善诉调对接机制,促进纠纷案结事了。
搭建“辖区调解平台”。钢城区法院采取对辖区内所有纠纷全部纳入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进行调解的办法,与5个街道联合发文,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切实提高解决矛盾纠纷的效果和效率。村居(社区)调解委员、网格员主动作为,使矛盾纠纷过滤、分流,努力实现“纠纷不出社区,矛盾化解在基层”。
搭建“全方位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人民陪审员的调解作用,赋予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权限。充分发挥党员员额法官专业优势,陪审员在法官的指导下依法进行调解,努力提高调解率,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民陪审员的职能作用。与区司法局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利用司法行政机关“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资源优势,推动人民调解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