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烟台12月15日讯(记者 李雯娅 通讯员 于雪超) 12月12日14时36分许,烟台高速交警支队福山大队民警巡逻至沈海高速406公里时,发现一辆小轿车开着双闪停在应急车道内,且后方未摆放安全警示标志,十分危险。远远看见一名男子站在应急车道内打电话后,民警立即停车为其做好安全防护。
经过了解,原来这辆小轿车在准备下高速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突发故障失去了动力,驾驶员凭借车辆行驶惯性才将车停靠在应急车道。了解情况后,民警决定帮助驾驶员直接把车推出高速,再帮忙检查车辆故障。到达安全区域后,民警对驾驶员未摆放三脚架等警示标志提出批评教育,并向其讲解警示标志的重要性,驾驶员虚心接受并对民警及时提醒表示感谢。
烟台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要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出行前一定要认真检查车辆的安全状况,避免在行车途中出现故障。特别是在长途出行前,应仔细检查车辆变速箱、胎压、油液、制动系统等,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危险和麻烦。如果在高速公路遇到突发状况,要牢记预防二次事故九字诀: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