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严惩误导销售
卖保险忽悠人或被开除
2012年11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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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11月19日讯(记者 王茂林) 近日,保监会在其网站发布《人身保险公司销售误导责任追究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因销售误导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情节严重的险企直接责任人或被开除。
  根据《意见》,因销售误导问题受到监管部门行政处罚、被监管部门下发监管函或者监管谈话等监管措施、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以及其他因销售误导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者造成系统性风险的情形,保险公司应对直接和间接责任人予以追究处罚,其中最重的纪律处分为开除。
  《意见》规定,追责的人员包括直接责任人和间接责任人。直接责任人主要是对销售误导行为的发生起直接作用的有关人员,包括保险公司从业人员及营销员;间接责任人包括经营管理人员和其他间接责任人,具体指的是对销售误导行为及直接责任人负有管理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及部门负责人,以及对误导行为负有间接管理责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部门负责人。
  我省保险业内人士认为,将销售误导责任追究到个人,不但能有效减少销售误导行为,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还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保险公司内部管理运作,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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