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洗衣服褪色店家拒赔偿
消协提醒,干洗衣物前要写明衣物状况
2012年11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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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451234热线消息(记者 凌文秀 通讯员 李兴山 王华) 莘县消费者毕某将衣服送到干洗店洗后发现衣领严重褪色,遂要求换新,结果遭店家拒绝。最终,在消协调解下,由干洗店免费为消费者更换衣领。
  2012年1月,莘县城区消费者毕某在莘县某专卖店购买西装一套,价值840元,并在该店干洗两次。11月8日,拿出穿着时,发现衣领严重褪色,无法正常穿着,遂找经销商交涉,要求换新。经销商以消费者干洗前就存在褪色现象为由予以拒绝。11月13日,毕某投诉到莘县消费者协会。 
  接到投诉后,县消协工作人员对毕某的衣服进行了查看,发现衣服严重褪色是事实。同时,根据经销商提供的干洗单据“领口有异物”标注情况,判定毕某的衣服在送洗前就存在一定问题,但是是什么问题写的不详细。至于褪色情况经销商怀疑是遇某种化学物品腐蚀所致,但是是什么物品,也拿不出确切的证据来。对于经销商的说法,毕某否认。    莘县消协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45条“洗染业经营者应当与消费者共同确认洗染前的衣物状况,并在服务单据中注明”和第57条第三款“商品和服务的质量难以检测和鉴定的,经营者应当提供证明自己无过错的证据;不能提供的,经营者应当提供”之规定,县消协对当事人双方分别进行了说服和教育,双方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干洗店免费为消费者更换衣领,互不追究。  消协工作人员介绍,这是一起典型的洗染行业消费纠纷。为了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莘县消费者协会提醒干洗衣物时一定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资质、技能水平高的干洗店;干洗前一定要写明衣物的状况,洗高档服装要与干洗店约定价值;取衣服时,一定要当面检查,发现有服务质量问题时,要在干洗店内当场提出,以便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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