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一判了之,实现案结事了
菏泽中院创建息诉和解机制,3年两级法院化解行政再审案100余起
2012年11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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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11月19日讯(记者 崔如坤 通讯员 丁亚涛 侯圣春) “简单地一判了之不是我们的工作目标,宣判后积极劝导败诉方当事人服判息诉,引导其通过合法渠道表达利益诉求。”菏泽市中级法院院长王玮说。
  近日,记者从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通过主动介入和积极引导,探索建立了以维护当事人利益为核心的民事行政案件息诉和解机制。3年来,菏泽两级法院共息诉化解各类民事行政再审案件100余件。
  据统计,3年来,菏泽两级法院共息诉化解各类民事行政再审案件100余件;尤其是2011年,通过法检两院联手通力协作,菏泽两级法院审理民商事、行政再审案件的调撤率同比分别上升8.17%和9.26%,没有产生新的涉诉信访案件,法检两院联合作业化解社会矛盾的优势开始凸显,实现了双方的优势互补,达到了办案效果的“双赢”。
  据了解,近年来,菏泽两级法院在办理行政再审案件,特别是涉及农村土地征用、城市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等群体性利益的案件时主动延伸审判职能,扎实细致做好案后跟踪工作,努力寻找当事人的利益平衡点,增进了当事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理解和信任,有效地化解当事人双方的矛盾和对立情绪,使案件得到圆满解决,最大限度兼顾到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使当事人握手言和,实现胜败皆服,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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