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店换产品? 持卡人有权退卡拿钱!
2012年11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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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 者 齐璐 报道
□通讯员 周士栋

  本报11月19日讯 美容店换了护肤产品,持卡消费者对新品不感冒,卡内余额能退么?答案是:可以的。在美容渐成产业、消费人群扩大的今天,爱美的女士应该看看荣成成山镇王女士的这个维权故事。
  一个月前,荣成成山镇的王女士在当地一美容院办了一张金额1500元的美容卡,消费1000元后,美容店更换了美容产品。11月17日,王女士再次来做美容,发现自己喜欢的护肤产品没了,她提出退卡还钱。负责人答复不能退,王女士只能继续消费其他品牌的美容产品,但新产品不适合王女士的肤质。王女士19日投诉到成山消协分会,要求退卡还钱。
  成山消协分会工作人员找到美容店,负责人认为,王女士既然买了美容卡,就视同她同意消费1500元钱的美容产品,退款即意味着毁约。对此说法,消协工作人员当场指出这是“歪理”。因为《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因经营者的原因导致卡、券不能继续使用的,经营者应当将卡、券的余额退还消费者。”这个美容服务纠纷,首先是美容店更换产品引起,王女士如数拿到了全部余额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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