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昌海
日前,重庆市文明办确定观音桥商圈为该市公共秩序领域专项教育与治理活动示范点,“不文明随手拍”让不少横穿马路者、随地吐痰者、乱涂乱画者红了脸。(6月19日《重庆日报》) 横穿马路、随地吐痰、乱涂乱画等陋习当然应该治理,不过,把这些画面拍下来放到大屏幕上滚动播放,恐怕并不妥当,有侵犯隐私权之嫌。 治理不文明行为必须合法,若以伤害市民的自尊、侵犯市民的隐私为代价,则属于用一种恶来制止另一种恶,治理行为本身就缺少正当性。对不文明行为,建议有关部门在现有的法律法规框架内进行处罚,而市民随手拍摄获得的画面不妨作为执法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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