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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馆出水孔刮伤婴儿左脚 |
经调解,消费者获赔3000元 | |
- 2013年06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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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6月19日讯(记者 曹思扬 通讯员 王可海) 女婴在一家婴儿游泳馆游泳时,左脚被泳池的出水孔刮伤,女婴母亲索赔5000元遭拒。经市南工商调解,18日,游泳馆赔偿消费者3000元。 6月10日,孙女士带着10个月大的女儿去香港中路一家新开业的婴儿游泳馆游泳。刚进入泳池内时女儿很开心,约10分钟后,女儿突然大哭起来,孙女士把女儿抱出来后,发现女儿的左脚被刮伤,她检查泳池内发现出水孔外端是金属的,较为锋利,女儿的脚应该是被出水孔刮伤的。看到女儿被刮伤,孙女士十分心疼,向游泳馆索赔5000元。游泳馆的经理向孙女士表示歉意,承认泳池有安全隐患,但难以接受5000元赔偿,称最多赔偿2000元。双方多次协调未果,孙女士将其投诉到市南工商分局辛家庄工商所。 经调查,孙女士的投诉属实。游泳馆的经理称刚开业不久,各项工作考虑得不周全,服务人手也不够,没有看好婴儿。经反复调解,双方做出让步,18日,经营者赔偿孙女士3000元,孙女士表示满意。 工商人员提醒,婴儿游泳对房间、空气、水温、水质、室温、时间、颈圈大小都有严格的要求,对服务人员的能力要求更高,所以选择婴儿游泳机构时,家长应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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