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世华
看过《不买车位 不让车进小区》(《齐鲁晚报》6月18日报道),估计任何一位读者都想问一句:这是什么逻辑?不过,按照老话,这叫会说的不如会听的。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个商家的确是从南京到北京,买的没有卖的精。 假如,无论买没买你们的车库或车位,你都不让车主进入小区,而且是“临时性”的、事先通知过的,大家一定心领神会,他们没必要为此斤斤计较。毕竟,大家的安全也是自己的安全,等一切按部就班了,达到安全系数了,再将车子停进小区也不迟。问题是,买了车库车位的和没买车库车位的待遇大相径庭,想让人理解万岁,恐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如今,随着人们生活的日益提高,有车族已经越来越多。由于人口密集与城市规划存在一定缺陷,要想立竿见影解决停车难问题存在一定难度。正因为这个问题特殊,买得起车而买不起车库车位也逐步成了老大难问题。 当然,该小区售楼接待处工作人员同样表示:小区地下停车位以及车库的建设都比较合理,可以在地下停车位以及车库直接进入居住区,这可以给业主带来方便,而且,车库和车位并不是捆绑式销售,业主有充分的选择权。如若不是捆绑销售那么为什么不让没买车库车位的业主将车开进小区呢? 由此可见,不买车库车位就不让业主的车停在小区里——这样的规定太荒唐,换一句话说,这种“强买强卖”的行为与商家的职业道德既不匹配,也不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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