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出现污染严重等三种情形,两年内须“退城进园” |
29户企业退城进园获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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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7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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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济宁专门出台文件,鼓励城区工业企业“退城进园”,凡污染环境严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影响“三河六岸”建设的企业,必须在2年内完成“退城进园”。 截至目前,济宁市政府已批复退城进园企业29户。 本报记者 马辉 晋森
日前,济宁出台文件,鼓励城区工业企业“退城进园”,其中专门要求,凡污染环境严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影响“三河六岸”建设的企业在2年内须完成“退城进园”。 “实施‘退城进园’,是‘一举多赢’的重大决策。”在近日召开的济宁城区工业企业“退城进园”动员会上,济宁市委常委、副市长周洪说,既能优化主城区城市建设和产业布局,又能进一步推动各县市区工业加速发展;既能进一步完成好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任务,又能推动济宁产业集中集聚集约发展,进一步改善居民的人居环境。 根据该《办法》,凡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的,影响城市功能格局的;不符合环境保护规划,影响城区生态环境的;因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需要搬迁的;企业需要改造扩建做大做强的;因为实施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求占用企业土地的。凡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在三年内完成“退城进园”。污染环境严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影响“三河六岸”建设的企业在两年内完成“退城进园”。对于按时实施“退城”的企业,市政府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关补偿和奖励。 截至目前,济宁市政府已批复退城进园企业29户。其中,通过“退城进园”迁至梁山的菱花集团,通过建设生态工业园带动建设生态农业园,将建成全国最大以氨基酸生物工程为主的生态工业基地和全国最大有机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 按照项目集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资源集约利用、功能集成建设的要求,济宁规划布局了6个装备制造业终端产品工业园和煤化工产业“一区五园”,为企业安家落户提供了安身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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