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21日讯(记者 宋佳 通讯员 王峰) 夏季气温高,致病微生物易滋生,市区各大医院频繁收治因进食食物腹泻的患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一旦发现食物中毒患者,事故发生单位和医疗机构应当在2小时内向部门报告。 餐饮服务单位严防细菌性食物中毒,须严把“五关”,即原料采购关、人员健康关、场所环境关、餐饮具消毒关、制作过程关。餐饮从业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食品加工制作、贮存场所保持卫生,餐饮具用前彻底洗净消毒。市民就餐后,如发生剧烈呕吐、腹泻,同时伴有中上腹部疼痛,要及时治疗,并保存好消费票据、就诊记录、检验报告、问题食品等相关证据。 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事故发生单位和医疗机构发现食物中毒病人,应在2小时内向该局报告,并积极配合做好调查处理工作。还有,不要食用河豚鱼、有毒或不认识的野生菌和野菜、未烧透的豆浆和四季豆、发芽或黑色青皮土豆制作的菜肴;不吃或少吃生食海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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