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21日讯(记者 李榕 通讯员 春梅 广飞) 19日,德城区举行2011-2012年度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集中发放仪式,全区共为415名义务兵家属发放家庭优待金427万元,所有义务兵优待金将在“八一”建军节前全部足额发放到位。 今年的义务兵优待金发放标准大幅提高,由去年的每年8559元提高到今年的9850元;并且按“城乡一体,同役同酬”的原则,不再区分户籍类别,对农村和城镇义务兵同标准进行发放。 此外,今年又新增加了对进藏士兵、大学生义务兵、在部队立功受奖义务兵以及农村独生子女的重点奖励。目前,德城区建立起军人优待安置专门帐户,统一为城乡义务兵家属办理银行存折,将其优待金全部通过金融部门直接打入其账户,防止资金被挪用、截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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