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21日讯(记者 刘振 通讯员 田卫东) 近日,德州市政府出台了《德州市小型纯电动汽车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小型纯电动汽车的生产、销售、管理和使用作出了明确规范。21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新规侧重电动汽车的生产销售领域,其制定和施行涉及十多个部门,今后将组建产业联盟规范行业发展,而有关上路挂牌、年检车险等实施细则还要再等等。 电动汽车不挂牌是否会受处罚?驾驶电动汽车车主是否需要重新考驾照?新规会不会增加车主负担?对于市民较为关注的管理使用问题,《办法》尚未作出明确规定。德州市交警支队牌证科工作人员称,目前还没有收到相应通知。据悉,《办法》将在8月17日施行,下一步有关部门将制定一些实施细则,对车辆挂牌、年检费用、车辆保险等作出具体规定。 “相比于电动汽车挂牌、车辆保险等管理使用环节,这个《办法》更侧重对电动汽车生产销售领域的规范。”据德州市发改委工作人员介绍,德州是新能源汽车的试点城市,出台新规的宗旨在于规范电动汽车及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提高小型纯电动汽车产业技术装备水平、质量和档次。 据德州经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后将引导企业建立小型纯电动汽车产业联盟,制定联盟企业标准,提高产品性能和档次。加大对小型纯电动汽车技术创新工作的支持力度,提高产品技术水平和综合竞争力,争取更多的上下游企业落户德州,形成相对闭合的有较强竞争力的小型纯电动车及关键零部件工业的体系。还将鼓励现有汽车企业进行联合重组,实现规模化生产。 此次德州出台的《办法》对低速电动车生产标准、规格、生产要求及挂牌上路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的规定,要求2013年8月17日起,小型纯电动汽车将悬挂“鲁N电”开头号牌,驾驶人员要有C3及以上驾驶证,安全技术检验周期为每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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