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7月21日讯(记者 刘婷婷) 本报《送货不给运输费还强行扣车》系列报道后,引起了社会关注和强烈反响,21日,记者了解到,买家王先生付给了孔先生6000元的经济补偿。 孔先生经营钢材运输生意,对于买家王先生以货物质量不合格为由而强行扣留他的运货车。7月1日,本报对该事件进行报道后,7月2日,王先生便把运货车退还给了孔先生,但对于经济补偿,孔先生曾多次找过王先生想与其协商解决,但迟迟没有结果。21日,记者得知,王先生最终决定与孔先生协商解决经济补偿问题,并付给孔先生6000元的经济损失费;孔先生也表示,已经向法院撤销了对王先生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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