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管理档案,加强校车安全维护 |
济宁开展校车安全整治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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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8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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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宁8月15日(记者 姬生辉 张林 通讯员 刘存东) 即日起,济宁市综治委将联合教育、公安等多部门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校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行动中,将就建立健全校车管理档案、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校车的安全维护等方面加强工作力度,同时严厉查处非法校车和校车交通违法行为。 据介绍,在行动初期,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将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对自有或租用的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进行全面排查,掌握辖区所有中小学和幼儿园在用的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车辆核载人数、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并登记造册,完善管理档案。此外,在建立健全校车管理档案的基础上,由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门为已注册登记的专用校车办理校车标牌的申领、核发工作;教育部门通知其他接送学生车辆到当地车辆安全技术检测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检验合格的,申办校车使用许可及校车标牌;学校认为可作为过渡期用于接送学生的车辆,如性能可靠可与车主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教育、公安部门要集中开展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查,驾驶人不具备驾驶条件一律禁止驾驶学生接送车辆。对符合条件的驾驶人开展集中安全教育,考核合格由公安部门在机动车驾驶证上签注准许驾驶校车。此外,配备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要建立健全校车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校车的安全维护。由校车服务者提供校车服务的,学校要与校车服务提供者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严格校车运行安全管理措施。交通部门还要加强对提供校车服务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的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建立校车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10月1日起,相关部门将开展联合执法,严查非法校车,整治校车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公安部门将加大对县乡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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