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15日讯(记者 李珍梅) 15日,市教育局基金办主任秦新就家庭经济困难学前儿童、义务教育段学生资助政策等问题回答网友提问,在青暂住一年以上签了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孩子在普惠幼儿园入园的外来务工人员可申请助学金。 一位外来务工人员咨询,他的孩子今年9月就要上幼儿园了,家庭比较贫困,不知能否申请助学金。秦新说,虽然外来务工人员没有青岛市户籍,但如果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青岛已取得暂住证或居住证并暂住一年以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或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执照),儿童在经区(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入园,就可申请政府助学金。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由各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统一为儿童办理银行储蓄卡,通过代发银行,分春、秋两季发放,一次发一半。助学金主要用于托幼费及伙食费补助,一年平均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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