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经山西省公安厅交管局调查组查证,2012年5月25日零时许,新绛县交警大队公路巡警一中队协管员李海宁执勤时,示意一辆车号为晋L47677半挂牵引车靠边接受检查,发现该车换了驾驶人。李海宁让驾驶员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把证件交给公路巡警一中队负责人王建国,王建国在处理司机违法行为时,接受司机塞给的现金1000元,让其写出检查后放行。 省交管局建议给予王建国开除处分,给予新绛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马千里行政记大过处分,免去新绛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薛吉昌大队长职务。 2011年11月,媒体曝光山西省岚县、盂县交警乱罚款、收“黑钱”和高速公路交警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岚县和盂县公安交警部门包括县公安局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交警大队教导员和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共8人被免职,其中7人予以党纪政纪处分。负有直接责任的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界河口中队中队长郭新君、指导员郭青海被撤职,对界河口中队民警李怀珍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涉事的5名协勤人员被辞退。盂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七中队中队长李玉忠和6名涉事协勤人员全部被辞退。 据中广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