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工程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主体呈现出由高层主管官员向普通工作人员发展的趋势。 比如淄博市张店区检察院办理的郭某某受贿一案中,郭某某只是建管局的一名普通干事,但其利用联络评审专家、参与评审等直接与评审专家接触的职务便利,影响专家评标,受贿金额达70万元。 其他市也发现多种作案手段,如不按要求刊登招投标公告,行政主管部门未到招标现场监督等。还有的重点工程的项目管理公司也参与投标,而按国家规定,这是被禁止的。 检察干警还发现一家公司在路基施工中用泥沙代替河沙,还有投标单位人员使用假身份证等情况。经检察机关建议,这些问题均得到解决。 本报记者 马云云 实习生 蔡亚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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