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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1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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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静
据晚报16日C04版报道,历下区甸柳街道第五社区将原本红红火火的庆典公司,收回后改造成社区文化中心,并向社区居民免费开放。这一消息对几千户居民来说,无疑是件大好事儿,居民们从此多了休闲娱乐的好去处。 这家庆典公司所租的房产,为甸柳新村街道自有。据报道,从2009年起,历下区各街道便陆续收回商业用途的自有房产,至今10个街道共收回出租房产86处、1.7万平方米,均用于社区办公和公益事业,每年减少经营性收入1000万元以上。 看到这些数字,笔者不禁感到欣慰。街道建设自有房产用于商业,是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一股潮流,有着特殊的时代背景。社会发展至今,政府的职能定位更加清晰,基本一点就是为民服务。这就要求政府多多考虑社会公共服务和民生问题。而街道收回租出去的自有房产用作公益,就是顺应了这种时代要求。 近年来,济南市很多社区居委会办公和居民文化活动条件大大改善,但仍有一些社区居委会由于室内活动场所不足,只能在室外或是借地方搞活动,碰到刮风下雨原本准备好的活动也很难开展。街道将自有商业房收回来用作公益,必然会损失房产出租所获得的收益,但这么做收到的社会效益,却是用损失的租金难以衡量的。 在叫好的同时,笔者也不禁思考:这样的好做法能否推广?既然建商用房曾流行过一段时间,那这样的街道机关自有商用房存量必有一定的规模。除了报道中提到的历下区多个街道,其他地方情况怎样?现在全市的此类商用自有房产有多少?尤其是,哪些地方本身社区文化活动之类的公共服务场所不足,而其自有房产仍在商用? 将自有房产用于公益这样的好事,真希望有更多的参与者。当然,这不仅需要相关单位的公共服务自觉,还需要一些可行的措施推动。比如,全市或者各区可以找一个牵头的部门统一行动,对政府部门街道等自有房产来个详细调查,查查多少自有房产适合收回并用于公益事业,并对收回的时间、步骤和收回后的用途做出详细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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