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刘磊 张文重) 曹县韩集镇位于曹县西北部,是革命老区“红三村”所在地,总面积90平方公里,共有49个行政村,为稳定低生育水平,近年来,韩集镇党委、政府在“3335”工作规范管理的基础上,认真学习落实“三五”工作机制,在计划生育合同化管理方面做了积极探索,进一步促进了我镇计划生育工作。 针对工作难干,转变政府职能 在工作中,发现基层干部落实计划生育感觉难抓、不好抓,甚至有为难发愁的情绪。甚至有时出现错位、越位、不到位的现象。工作中出现了查体到位率低、节育措施欠账多、计划外怀孕引流产难。 为了有效解决这一难题,韩集镇瞄准工作重点,转变政府职能,突出强调行政合同管理的必要性、重要性,在推行计划生育合同方面做了积极探索。 计划生育推行行政合同化管理 在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依法管理中,由于对育龄夫妇的约束力弱、手段较少,实行计划生育合同管理,也是实现生后惩罚向孕后补救、孕后补救向孕前服务转变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手段。 韩集镇在原村民自治合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全镇49周岁以下的育龄夫妇《计划生育行政合同》的签订,一式四份,一直保持签订率在98%以上。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明确有专人负责,严格程序,全部按合同要求内容填写,全部由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绝不允许他人代签,确保合同的真实性、有效性、严肃性和可执行性。 计生行政合同的签订,把政府和育龄群众双方的权利、义务用合同形式依法固定下来,使育龄群众管理工作放大到每个人,为实现村为主、镇为辅提供了内存动力。 提升了计生工作效率 在理清工作重点的前提下,韩集计生重点抓好合同的落实,大大提高了计生工作效率。计划生育合同的签订,将计划生育纳入到依法管理的渠道,使广大育龄夫妇真正意识到违反计划生育的严肃性,更加明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从而破解了计划生育手段“不硬”的难题,同时也增强了镇村干部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信心和力量,取得了明显实效,为进一步做好我镇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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