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9日讯(记者 程凌润) 为进一步促进莱芜市学校(幼儿园)(以下简称校园)安全工作,莱芜市教育局于近日制定了下半年全市校园安全工作大检查实施方案。 此次活动旨在推进莱芜校园全面落实安全职责,强化安全管理,切实消除校园安全隐患,有效防范校园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各级各类校园安全稳定,检查范围是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包括民办学校、幼儿园),检查时间为11月19日—27日。 据介绍,莱芜市教育局将联合公安治安、交警、消防、交通、质检、卫生、住建、食药等部门组成检查组,按照以自查为主,普查与抽查相结合的原则,在单位自查、各区普查的基础上,随机抽查25所学校。 此次活动重点检查校园安全机构和制度建设,接送学生车辆安全,学校消防设施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校舍及学校基础设施设备,校园周边环境,“三防”建设,安全教育及安全文化建设,安全档案及台账管理等九个方面的内容。其中,在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与使用方面,要求学校不能存在学生乘坐“三无”(无牌、无证、无保险)车辆情况;学校自备车、租用车须手续齐全并备案;民办幼儿园自备车辆手续也须齐全并备案情况。 莱芜市教育局工作人员将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检查、查看档案、座谈了解、问卷调查等方法,验证各单位自查、普查和整改报告是否属实,对存在问题当场下达限期整改表,大检查结束后,联合检查组要汇总全市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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