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专项整治医疗器械
眼镜店被查出生产资质过期
2014年05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济阳县食药监局工作人员在某眼镜店检查。本报记者 杨擎 摄
     本报5月15日讯(记者 杨擎) 随着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的全面开展,14日上午,济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药监局”)针对义齿、隐形眼镜及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药店进行了整治。经过排查发现,个别店铺出现了留存的生产资质过期、供销商资质不全、销购记录不全等问题。
  记者跟随药监局工作人员首先来到某口腔门诊,针对义齿使用进行检查。“以前义齿都是由门诊的大夫自己制作,后来经过整治,必须由持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制作。”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说,因此诊所没有义齿的存货,只能严格把握进货渠道安全,防止乱进。
  药监局工作人员还严格检查了两家隐形眼镜门店。“隐形眼镜属于植入人体内部的高危险系数医疗器械,属于三类特别严格检查的对象。”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说,这类医疗器械管理最严格,建议隐形眼镜负责人能够建立一份养护记录,每周、每月对隐形眼镜及护理液进行自查并记录,避免这类物品在超期、失效的情况下销售给市民。
  通过检查,发现郑先锋眼镜店销售隐形眼镜的专柜范围不足规定的10平方米,且留存的生产资质过期。药监局工作人员责令其7天之内进行整改,并表示7天后将进行复查。
  此外,药监局工作人员还对销售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的药店进行了排查。“除了持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药店之外,一次性注射器、一次性导尿管以及贴敷类、物理治疗类医疗器械都是不允许随意销售的。”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着力整治医疗器械注册、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说,如果市民发现无资质的店铺随意销售医疗器械,则可以向药监局提出投诉,工作人员将在排查摸底之后,对情况属实的店铺进行严肃处理与处罚。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