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抢劫敲诈获刑五年
2014年05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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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15日讯 (记者 王裕奎 通讯员 隋秀芹 王晓) 男子看到他人偷东西,假装警察敲人一笔,没想到反被被勒索人抢先报案,遭警察抓获。近日,该男子被东港法院以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5万元。
  2012年8月,29岁的阿勇(化名)在日照万平口海水浴场瞎溜达,偶然间看到一陌生男子正在沙滩上鬼鬼祟祟地穿裤子,阿勇感觉这个人应该是偷了别人的裤子,举动不太正常,便暗中观察。果然,该人还未穿戴齐整,便将裤子口袋内的物品慌张地塞入背包内,环顾四周后迅速溜走。凭常识判断,阿勇觉得这人一定是个小偷,便悄悄尾随。
  走到万平口广场喷泉处,阿勇见四周无人,便上前对小偷说:“我是警察,你穿的这条裤子是你的吗?”未等对方反应过来,阿勇便一拳击中小偷脸部,并趁机将小偷的背包抢走,包里有手机、银行卡、现金120元等物件。
  抢了对方一个背包,阿勇并不满足。随后,他便用背包内的手机给机主的女朋友发短信,称其男友偷了自己伙计的东西,要求对方拿3000元钱作交换,否则就报警,双方约好了交易时间和地点。没想到,对方很快报警,第二天交易时,阿勇被公安机关抓获。
  2013年9月,东港法院以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判处阿勇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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