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运行费多由业主物业协商定
目前争议纠纷不少,费用降低后将减轻居民负担
2014年05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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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区居民正要乘坐电梯。  本报记者 姜文洁 摄
     本报5月15日讯(记者 张汝树) 15日,记者调查了解到,目前淄博住宅小区的电梯运行费用多是由物业和业主协商而定。这次费用降低将大大减轻小区居民负担。
  根据2013年物业管理收费规定,配备电梯的物业服务费中包含电梯运行费用。电梯运行所耗电费、日常维护保养及相关检测等费用,可以平均收取,亦可按分楼层分摊。采取分楼层分摊的,其具体分摊办法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合同约定。
  “电梯每个月的运行费用是不一样的,所以没有办法对电梯费进行规定。”相关工作人员解释,物业公司要公开公布每个月的电梯运行费用,然后和业主共同协商分摊办法。
  有的业主在维修电梯时,认为物业收费的电梯费用较高,考虑自行管理电梯,但物业公司向质监部门反映该情况后,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表示,电梯虽然是由业主使用,但它的用户名必须是房产部门,而且须由单位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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