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岁老人免费乘车拟全省推开
首次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将增加三项优待政策
2014年06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济南6月17日讯(记者 张榕博 实习生 李晓荷) 17日,记者从省法制办获悉,《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正式公开征求意见,应对人口老龄化成为我省长期战略任务,65岁以上老人免费乘车将纳入立法。
  到2013年底,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1700万人,占总人口的17%。2015年,我省老年人将突破2000万人,总数居全国之首。省老龄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失能老人增多等问题,在1999年12月颁布《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后,今年我省首次完成对该法重新修订。
  该《草案》第四章“社会优待部分”在此次修法中改动最大。老年人持身份证、老年人优待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享受优待政策从六项增加到了九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所属的文化体育设施,具备条件的,可以在固定时段对老年人免费开放。
  省内多地已实施65周岁以上老人免费乘车政策,我省在原条例规定老年人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基础上,首次以立法名义确定,我省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不满65周岁按照当地有关规定免费或者半价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
  对于老年人教育需求,《草案》还首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加大对老年教育的投入,支持社会办好各类老年学校,鼓励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发展老年教育。
东营莱芜60岁就免费 六城70岁才免
  目前,我省已有青岛、淄博、枣庄、烟台、临沂、滨州、菏泽、济宁实行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东营、莱芜两市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的年龄则是60周岁以上。
  在潍坊市政府今年承诺的25件民生实事中,全市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将从今年7月1日开始实施。济南、德州、泰安、日照、聊城和威海(文登区从2013年起实施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实行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政策,65周岁至69周岁的老年人乘车,实行优惠。
  早在2003年,拥有东营市常住户口、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就可以凭老年优待证办理公交车免费乘车卡,到2013年,东营全市老年乘客占公交车乘客的比例达到40%。2014年。莱芜市政府将“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列入为民办的“10件实事”之一。莱芜市政府将每年增加政府预算780万元,服务该市60周岁的老年人22.6万人。  
  省老龄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65岁以上老人免费乘车将纳入立法,会促进尚未实施的城市尽快实施这一优惠政策。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