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份起无证卖隐形眼镜至少罚5万
处罚加重,仍有商家偷卖美瞳
2014年06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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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件不全的摊位所售美瞳没有中文标识。                    实习生 阮一锋 摄
     日前,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规定无证售卖隐形眼镜最少罚款5万元,但记者调查发现,济南街头仍存在不少无证售卖美瞳的商家。
  本报见习记者 万兵 实习生 阮一锋           
市场乱象>> “三无”美瞳价格很便宜
  根据6月1日起实施的新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隐形眼镜被纳入具有较高风险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商家如果没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售卖隐形眼镜,一经发现将面临至少5万元的处罚。
  然而,记者调查发现,目前济南市场上仍有不少商贩在偷偷售卖彩色隐形眼镜(即俗称的“美瞳”)。在洪家楼附近的淘宝街入口处,一家售卖帽子、太阳眼镜和雨伞等商品的摊位虽未在明显位置摆出美瞳,但当记者咨询后,店主立刻从柜子里拿出很多五颜六色的美瞳。
  记者注意到这些美瞳上的标识全是韩文,没有中文说明,并且统一以35元/片的价格出售。摊位显眼处也并未挂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记者走访山师东路和洪楼广场等学校密集地段的商业区,很少发现有出售美瞳的化妆店或饰品店。不少店主都表示,由于相关规定禁止店里出售此类产品,因此店里并没有隐形眼镜,但还是有部分商贩转入“地下”,偷偷售卖隐形眼镜。 
  相较现在市面上美瞳出售的情况,网店则更为混乱。在网上搜索美瞳,可以看到各式各样的产品。价格最低的3元就能买到一片,低于10元的也很常见。记者调查多家网店发现,几乎没有网店主动出示这类医疗器械的经营许可证。客服人员也往往以不清楚为由,拒绝提供相关证件。
提个醒儿>> 尽量通过正规渠道购买
  记者从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目前济南各区已经开始对包括隐形眼镜在内的医疗器械进行“五整治”专项行动。天桥区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袁先生表示,除了组织眼镜企业和商户学习《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外,自4月份起,天桥区食药监部门就对辖区内两个眼镜市场进行了抽查。
  对消费者来说,在购买隐形眼镜时,“首先要去正规医院检查自己是否适合佩戴,并尽量在正规的医院或眼镜店购买。”袁先生建议,一旦发现出售隐形眼镜的商户不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市民可拨打12331向食药监部门举报。
  针对网店经营不规范的现象,舜启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志国表示,现在并没有专门针对网络经营的法规条文。因此,为保障自身权益,在网上购物时,市民应要求商家开具发票,注意保存交易信息、商家地址和联系方式等。当发现产品有质量问题或商家没有出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时,应向相关部门举报投诉,积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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