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无证三轮车撞死逆行摩托司机
2014年06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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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 苑菲菲 通讯员 胡海滨 张津) 开着无证三轮车与逆行摩托车相撞,导致摩托车司机死亡。法院针对该起交通事故判决三轮车主赔偿摩托车司机家属13.45万元。判决生效后,三轮车主却没有履行。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三轮车主马某一次性支付赔偿款3万元,并由法院对申请人给予司法救助3万元。
  2013年9月23日,马某开着无证三轮车与逆行骑摩托车的刘某某相撞,致刘某某死亡,二车受损。针对该起交通事故,法院依法判决马某赔偿刘某某母亲韩某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3.45万元。
  判决生效后,马某没有自觉履行,而韩某年事已高,也没有办法追讨这笔债款。韩某另一个儿子向法院递交了申请执行书。栖霞法院执行法院收到申请执行书后,立刻向马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要求马某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马某称,他现在仅靠半亩果园的收成维持生计,前几年为给妻子治病欠下了一大笔债务,巨额的赔偿款对他来说无疑是个天文数字。再者马某认为刘某某系逆行才导致事故,刘某某承担主要责任,不该由其赔偿,因此对法院的判决没有履行。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马某一次性支付赔偿款3万元,并由法院对申请人给予司法救助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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