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门登记、集中告知、共同受理、同步审批、联合收费
菏泽将施行行政审批事项联合办理
2014年06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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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再度成为亮点。(资料图) 本报记者 邓兴宇 摄
     本报记者 景佳 

  经过近10个月的探索实践,6月13日,《菏泽市行政审批事项联合办理试行办法》在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得以通过,即将开始实施。其中包括以往由两个及以上部门分别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今后将实行“一门登记、集中告知、共同受理、同步审批、联合收费”的办理新流程。这其中,“集中告知”、“联合收费”都是菏泽的创新。
  行政审批联合办理
  菏泽自行探索经验

  “即将开始实施的《菏泽市行政审批事项联合办理试行办法》,是菏泽市优化营商环境推出的又一重大举措,主要目的还是提高办事效率,切实减轻企业负担。”17日上午,菏泽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任敬陶告诉记者。
  任敬陶介绍,自去年9月份就开始了对“联合审批”的探索,他们也多次向外地审批中心进行学习,但没有一家能拿出算得上样本的案例,菏泽只能先行先试。
  为确保《办法》具有可操作性,从去年11月份开始,他们选择了市丹阳路跨铁路立交桥项目和市武警支队营房建设项目,试行开展了行政审批事项的联合办理。两个项目的联合审批,由市政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实施。首先召开了联合审批会议,先由建设单位向参加联合审批会议的部门介绍项目情况,然后由参加会议的市发改委、规划、城建、国土等16个部门,共同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申请行政审批应申报的材料、办理的程序、是否收费等有关事项,并出具一次性书面告知书。待建设单位的申请材料齐全后,由涉及的行政审批部门窗口同时受理同步审批。
  在行政审批立项环节,市武警支队营房建设项目用了10个工作日,市丹阳路跨铁路立交桥项目仅用了4个工作日就完成了立项审批,比过去逐个部门审批节省了90多天时间。
  新规简便易行
  便于操作

  即将开始实施的该《办法》共分7章27条。菏泽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吴修印告诉记者,该《办法》具有“简便易行、便于操作、符合实际、富有创新”的特点。
  该《办法》第二章规定了联合办理的一般流程,即:一门登记、集中告知、共同受理、同步审批、联合收费。吴修印说,集中告知就是让各相关窗口集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和收费事项等,既体现出公开透明,又避免申请人像过去一样逐个部门咨询,可节省申请人大量时间,这是菏泽市的一个创新。
  《办法》第三章规定了建设工程联合办理程序及审批时限,这是联合办理的核心内容。实行分五个阶段进行集中办理,即立项审批阶段、建设用地审批阶段、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施工许可阶段、竣工验收备案阶段,明确了市发改委为主办窗口,他们负责协调督促工商、规划、国土、环保等联办,同时对各单位承诺办结时间予以明确。
  《办法》第四章是企业登记联合办理程序及审批时限,主要规定了工商、质监、国税、地税“一照三证”的联合办理。对外商投资企业,明确了商务局为主办窗口负责联合办理。
  《办法》第五章是联合收费。吴修印说,这也是菏泽的一个亮点和创新。“我们把过去由多个部门单个收费,改革为实行分三个阶段集中联合收费,既方便了企业,又防止了行政事业性收费该收不收、少收乱收现象的发生。”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实施过程中的审批办理时限,不包括法律法规规定的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时间以及各行政机关上报上级行政机关审批的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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