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
固定增长部分为每人每月170元,外加养老金的4.8%
2014年06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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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17日讯(记者 张童 通讯员 陈振海 焦玉姣) 17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淄博提前完成23.1万企业退休人员1至5月份养老金的调增工作。其中,固定增长部分为170元和养老金的4.8%。调整分为普遍调整和倾斜照顾调整。
  普遍调整为固定部分增170元,加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4.8%。2014年山东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范围是2013年12月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倾斜照顾调整情况详见右边表格。
  退职人员养老金调整为退休人员固定部分(170元)的80%,即136元和基本养老金的4.8%。此外,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享受退休人员调整办法之后再提高50元。企业建国前老工人的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按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划分,红军时期的500元、抗日战争时期的400元、解放战争时期的300元。此次调整是继2005年以来连续第10次上调。
  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还为一次性补缴参保的人员养老金进行调整。一次性补缴参保的人员,2014年养老金调整办法为按档位标准调整。一档、二档、三档,每人每月分别增加88元、72元、56元。此外,针对一次性补缴参保的全部人员,每人再提高50元。2013年满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以上的人员再分别提高30元、50元和90元。

  省部级以上的劳动模范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低于平均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
建国前享受薪金制待遇的人员 提高100元
2013年满70周岁 提高30元
2013年满75周岁 提高50元
2013年满80周岁以上 提高90元
2013年1月至12月期间达到70周岁 提高220元
达到75周岁 提高130元
达到80周岁 提高240元
  表:淄博市2014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倾斜照顾调整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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