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秋季在校生参保缴费标准确定
2014年06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聊城6月17日讯(记者 刘云菲) 17日,聊城市医保处下发《关于做好各类在校学生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确定2014年秋季各类在校学生缴费标准为50元/人·学年,其中低保、重度残疾学生为20元/人·学年。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今年将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行全面整合,整合后统称“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校学生正常参保缴费后,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014年秋季各类在校学生参保缴费期为7月1日至9月30日,待遇享受期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