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所欲为”不是真自由
2014年11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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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志亮(潍坊市民)

  当“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越来越成为人们的共识的时候,“法治”好像显得不再那么理直气壮,一些人也每每对规章制度颇有微词,或置若罔闻,或牢骚满腹,甚至认为一切法规制度都是自由、民主、和谐、幸福的天敌,甚至把毫无约束、随心所欲、信马由缰看作是幸福与自由的真义。
  这显然是一种错觉。法治不是管制人、压抑人的工具。恰恰相反,从根本上说,法治是保证人们生活在安全、和谐、舒适和“真自由”中的美丽光环。法治之美表现在它不是为少数人谋利益,而是为大多数人谋公平,当大家明白了这个道理之后,便会自然感受到“法治之美”,遵守法规制度便会成为一种自觉自愿的行为,成为一个组织乃至整个社会发展和提升的一件重要法宝。
  “为所欲为”不是真自由,就像一条河流无论它如何波涛汹涌也得有堤岸做阻挡。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任何人必须生存于制度之中,突破制度、为所欲为的结果,只能是自取其辱。“为所当为”乃是自由之真义、幸福之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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