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逼消费者想“歪招”
2015年03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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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穆静

  王女士网购减肥茶发现无疗效,想要退钱却联系不上对方。王女士换了一个名字又购买一次减肥茶,想着不给钱让厂家联系自己,结果快递员报警。民警调动媒体、消协的力量追回部分钱。(详见《齐鲁晚报》12日C07版)
  王女士用不付钱来“引蛇出洞”的做法,有些不太地道。可非若如此,王女士能要回减肥茶钱吗?当消费者权益受损后,若通过正常渠道可以维权,其又何必会大费周章出此下策呢。消费者想出此“歪招”,其实是无奈之举。
  一般来说,消费者有两个渠道来维权:可以与卖者直接沟通协商,也可求助于消协、工商等部门。可正常维权渠道的维权时间和金钱成本高,不是任何消费者都能承担得起的。
  卖方虽然有“顾客就是上帝”的承诺,可一旦交易完成,不少卖方百般推脱,唯恐避消费者而不及。而求助于消协、工商等,则由于处理时间长、或由于漠不关心,而让消费者耗尽耐心。
  而非正常渠道有时却能解决问题,消费者闹一闹,甚至诉诸暴力,反而引起相关方面的重视,有效维权。一边是正常渠道不畅,一边是“歪招”可以快速维权,一些无路可去的消费者难免诉诸后者来宣泄不满。
  一个靠“歪招”才能快速维权的消费市场,显然是不健康的。消费者的“以暴制暴”也为相关部门敲响警钟,积极进行公正有效的法治建设、提高服务意识和水平,让卖者不敢侵权,让买者权益受损后有处可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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