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司机因酒驾被扣半年驾照,刚解禁不久又酒驾
二次酒驾遭拘留并吊销驾照
2015年03月13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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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12日讯(记者 张帅) 3月5日是全国酒驾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日。当天下午,长清交警大队民警在城区凤凰路与大学路交汇口执勤时,查处了1例“二次酒驾”违法行为,屡教不改的这名司机被行政拘留7日,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下午1点至3点是执法查处酒驾时段。5日下午2点50分左右,长清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拦截了一辆本地牌照的小型面包车,对驾驶员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54.4mg/100ml,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经过民警询问,面包车驾驶员承认了自己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
据长清大队执勤民警卢华东介绍,苏某曾在2014年6月5日在市区驾驶同一辆车,因酒后驾驶被槐荫交警查处,“根据相关规定,当时交警对他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扣除驾驶积分12分。” 这是他第二次因酒后驾驶被查获。
苏某再次酒后驾驶受到严惩,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规定,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相关规定,长清公安分局依法给予苏某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并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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