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公车未拆警报一男子被罚2000元
2015年03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3月12日讯(记者 张健 通讯员 李新东) 5日,交警大队查处一起非法安装警报器的违法行为,并给予车主王某涛罚款2000元处罚。
  车主王先生是商河人,现在济南某单位工作,前段时间购买了一辆公车改革的处理车辆,但未及时拆除车上的警报装置。
  3月5日,王先生驾驶该车途经济阳返回商河,被正在巡逻执勤的回河中队民警查获,民警依法强制拆除、收缴该车非法安装的警报器,并依法对王某涛做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