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继续选派“第一书记”,考察措施更严格
不完成驻村工作计划不撤回
2015年03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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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邹城3月12日讯(通讯员 赵海燕) 3月4日,邹城市直单位(部门)选派 “第一书记” 工作会议召开,今年将继续选派一批年轻干部到集体经济薄弱村和空壳村担任“第一书记”,并对选派“第一书记”工作有了新要求。
  会上明确要求,要把选派“第一书记”驻村工作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渠道,作为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持续推进干部作风转变的重要举措。“第一书记”主要派往集体经济空壳村或薄弱村,抓党建、促发展、惠民生、保稳定,重点了解村情民意、推动政策落实、引领增收致富、建强村级班子、规范各项制度。
  据了解,本次选派标准和程序更加严格,目的是选派更多政治素质好、政策水平高、服务意识强,热心农村工作和群众工作的年轻干部。选派的程序公开透明,严格按照动员部署、公开公示、组织审核三个环节来实施。对“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的管理和服务也更加到位,原则上在村工作两年,中间不轮换,驻村工作计划不完成不撤回。驻村期间一律吃住在村,与派出单位工作脱钩,党组织关系转至派驻村,参加派驻村的组织生活,考核奖惩和日常监督管理由市委组织部和下派工作队共同负责。
  同时,驻村工作两年期满,由市委组织部对“第一书记”进行干部考察。驻村工作实绩将作为机关干部选拔任用、激励奖惩的重要依据,纳入派出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体系,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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