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城区内原则上不再规划新增驾校
烟台将严格市场准入主体,新增驾校需具备一级驾校资质
2015年03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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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12日讯(记者 蒋大伟) 近日,烟台市交通局运管处召开全市驾培工作和市直驾校负责人会议,提出新增驾校需具备一级资质,严格市场准入主体。对涉及驾校的培训场地查验审核等相关许可权限,一律由县级以上运管机构负责实施。
  “严格控制设区市主城区驾校发展,主城区域内原则上不再规划新增驾校,新增的培训数量,应当配置在县域内(包括城市郊区)驾校。”烟台市交通局运管处工作人员称。
  根据山东省《“十三五”驾校发展规划编制方案》,按照“十三五”期间的培训需求量预测,县域内(包括城市郊区)驾校配置标准(按一级驾校80辆教练车计算)为:县域人口在40万以下的应当配置2-3所驾校,41万-70万人的应当配置3-5所驾校,71万-100万人口应当配置4-6所驾校,101万-130万级以上人口的应当配置5-7所驾校,131万人口以上的应当配置6-8所驾校。
  此外,会议强调重视对驾校许可权限变革,明确简政放权,对于涉及驾校的培训场地查验审核、教练车《道路运输证》的办理发放,依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一律由县级以上运管机构负责实施,真正实现“责权利”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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