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车到异地盗窃出狱3个月再被抓
2015年03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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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12日讯(记者 孙婷婷 通讯员 李光明 陈兰) 2014年12月19日,盗窃犯张某刑满释放。然而,3月12日,再次因盗窃被禹城公安机关抓获。为了躲避公安机关的抓捕,家在齐河的张某,每次会坐车到禹城,盗窃成功后再骑盗窃所得的电动车返回齐河。
  3月8日下午,禹城市车站派出所的民警接到报警称,放在楼下的电动自行车被盗。该犯罪嫌疑人异常狡猾,之后民警根据其逃跑的路线,经过6个多小时的蹲点守候,在张某的家中将其抓获。
  今年47岁的张某是齐河县人,2013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2014年又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2014年12月19日刑满释放,再次盗窃电动车被抓。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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