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龄儿童不入学需行政部门批准
菏泽出台文件并公布监督电话,防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
2015年03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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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3月12日讯(记者 李凤仪) 目前菏泽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现象依然存在,尤其在初中呈增长趋势。对此,菏泽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控制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辍学工作的通知》,并公布监督电话,构建控辍监控机制,将对误报、瞒报学生辍学情况的单位严肃查处。
  “辍学现象多发生在每年寒暑假时段,初中二年级、毕业年级两个年级是辍学多发关口。”菏泽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人表示,根据相关规定,菏泽控辍工作的总目标是:小学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保持在99.5%以上,辍学率控制在0.5%以下;初中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保持在99%以上,辍学率控制在1.5%以下。
  《通知》明确了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适龄儿童少年因疾病、残疾等特殊原因需要延缓入学或者免于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方可延缓入学或免于入学。
  在义务教育阶段一旦发现有学生辍学,班主任或课任教师应及时向学校汇报,学校及时向辍学学生家长发放“督促复学通知书”,督促辍学学生家长或监护人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就学;经多次教育无效,学校要在5天内将情况报告县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和所在地人民政府,由政府部门采取进一步措施做好劝返工作。对有辍学不报告或不明辍学原因、不明学生去向的学校要严肃处理。
  《通知》规定,校长是学校控辍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校控辍工作的组织实施,学校要把控辍责任落实到年级、班级、全体教职工及学生家长,与级部主任、班主任、联系科任教师、学生家长层层签订控辍目标责任书,每个教师负责一定数量的学生,责任到人,包干到底,切实落实控辍目标责任。对不能完成责任目标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同时,要求菏泽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设立控辍监督电话(菏泽市教育局控辍工作监督电话:5333184),公开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菏泽市教育局将对误报、瞒报学生辍学情况的单位严肃查处;对因控辍工作不力,辍学现象严重的县区、学校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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