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粉尘超标,房主获赔1.7万
崂山发布消费投诉热点,预付费消费、装修和汽车行业居前三
2015年03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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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陈之焕 本报通讯员 宋巧圆 孙运盛 孙毓
  室内装修粉尘超标造成户主家人身体不适,消费者获赔1.7万元;消费者预定的车辆不能按约定日期提车,定金双倍退还……12日,崂山区消保委发布2014年消费投诉典型案例,并总结消费投诉八大热点,其中预付费消费、家居及装修行业和汽车投诉居前三位。
新房装修完,大量垃圾残留
  2014年10月,纪女士来到崂山消保委投诉,称自己在2012年12月与崂山区某装修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该装修公司为其位于春和景明小区的房子进行家庭装修。装修后,纪女士3岁的孩子时常咳嗽并感冒发烧,经查证,家中一直存在空气污染,两年中纪女士一直用各种方法对房子进行去毒处理,但始终没有找到根本原因。直到2014年夏天,一次穿堂风将吊顶的灯具刮了下来,随之腻子粉沸沸扬扬撒落下来,纪女士这才发现家中客厅吊顶上存有大量装修垃圾,装修公司承认吊顶上的垃圾是他们装修时没有及时清理留下的,并表示愿意清理。纪女士全家感到无法在家继续居住,并且怀疑装修污染对全家人身体造成了伤害,要求装修公司对其进行赔偿,双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经崂山区消保委调查并调解,双方同意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纪女士家中室内空气做检测,检测报告显示客厅的可吸入颗粒物含量超标,同时纪女士在医院做了相关检查,各项检查大致正常,医生建议她脱离粉尘环境。经调解,装修公司同意一次性支付纪女士各种损失赔偿17000元。  
交了购车定金,迟迟无法提车
  2014年4月,尚先生在崂山区会展中心的秋季车展上,经销售员徐某订购了一台雪弗兰景程汽车,并当场签订了车辆预售合同,交付定金2000元。销售员称最晚6月底可提车。然而直到7月,尚先生也没有等到4S店提车交款的通知,7月5日,他来到4S店要求付款提车,销售员徐某告知尚先生由于厂家的原因,他所定车辆还没有到货,并极力劝说尚先生改购另一款价格差不多的车。尚先生坚持要求购买原来合同签订的车型,徐某表示表示会催促厂家为其调车。一直拖到8月,4S店还未能为尚先生提供车辆,尚先生要求双倍退还定金的要求也遭到拒绝,无奈之下尚先生投诉到崂山消保委。 
  崂山区消保委调查得知,尚先生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4S店销售经理称尚先生所定车辆为热销款,车展报价又低,实在没有现车,消费者只能再等等或者退还定金,对于双倍退还定金的要求他们不能接受,因为车行并没有过错,且合同上也没有标明提车日期。而4S店销售记录显示,6月7日及6月23日分别有两辆与尚先生所定同款车型到货,但该店都以较高价格卖出。消保委认为,销售员徐某在工作时间作出的与合同相关的承诺理应作为合同的一部分。4S店在没有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等情况发生下,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向消费者提供车辆,属于违约行为。经调解,4S店最终双倍返还消费者定金4000元。 
建设会所设施差,木板卡住女童脖子
  2014年11月,赵先生携女儿到崂山区一家健身会所,在游乐区搭建的一处供儿童行走的木质地上通道,木板突然翻转,把赵先生女儿的脖子卡住,其身体悬在空中,而当时还有其他孩子在木板上来回走动,对孩子构成了二次伤害。工作人员发现后,快速把孩子解救下来。经医院诊断,女童颈部红肿,软组织损伤,且受到惊吓,需观察治疗。之后,就赔偿问题,赵先生与会所多次协商未果,进而到崂山区消保委进行投诉。
  就赵先生反映的情况,崂山区消保委工作人员进行了详细调查了解,情况基本属实。消保委认为,赵先生女儿受伤全部责任应该由该会所承担,会所既有设施设备不安全因素,也有工作人员看护不利、救助不及时导致二次伤害等问题。后经调解,最终该公司同意赔偿精神抚慰金、护理费、误工费等合计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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