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朋友圈里卖东西,靠谱不?
工商提醒:可能会遭遇维权难
2015年03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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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刘伟        
  微信已经成为很多人生活的一部分,随之而生的商机也让众多“微虫”为之动容,这动容中有兴奋表情,也有无奈的叹息。
朋友圈变味 常有促销信息
  市民郭先生是个十足的“微虫”,每天上下班公交车上刷微信,成为他必不可少的解闷环节。“最近三四个月吧,我发现我的朋友圈多了很多卖东西的广告信息。”郭先生说。
  最先给他推销的是一位大学女同学,卖的是名牌运动鞋,“她说运动鞋绝对保证正品,价格还很低。”郭先生说,因为大学时候对这个女孩挺有好感,于是他就碍于情面,买了一双。
  “也不知道是真是假,反正穿着还行,而且也按照她的要求,给她反馈了用户好评体验。”郭先生说,唯一让他不太满意的是,鞋子穿了不到一个月,鞋带扣就掉了一个。
  记者随后在微信群和微信朋友圈分别发布调查消息,两个小时之内,共有68位网友回复,其中55位网友回复称朋友圈内有出售信息,占到了80.8%。

朋友圈卖东西 化妆品占大头
  日照市民小黄去年11月份开始做微商,说是微商,其实小黄手头并没有现货,“我其实就是个代理,在我的平台发送销售信息,有人买的话,我就把信息反馈给上级代理,然后我从中赚取提成。”小黄说。
  小黄经营的是一个韩国品牌的化妆品,“我算是比较负责任的,卖之前自己先买了一些试用,说实话,我感觉效果还行。有面膜、BB霜、卸妆水、洗面奶,有单品也有成套的。”小黄说。
  对于她经营的化妆品品牌,小黄表示并不了解,也没有接到过客户的投诉。而且,记者了解到,为了发展代理,上级代理会有一系列的发展粉丝和推销产品的策划,“比如关注送面膜,其实我知道面膜的成本很低很低。”
  记者调查发现,在朋友圈中买东西,日用品占大头,而这其中化妆品又是重中之重。“说实话,五个微商得有三个半卖化妆品,竞争很大,我都不想做了。”小黄说.
  据小黄介绍,她做微商以来,赚钱最多的一个月是赚了2000多元钱,“我是按照商品价格的12%拿提成。”
朋友圈里有代购 想要的都能买到
  除了微商微店,在朋友圈还有另一种微商,就是代购。而且代购地点主要集中在中国香港、美国、日本、韩国和德国。
  “香港代购我做了三年了,虽然最近香港一直在反内地‘水客’,但我觉得利润还是可以的。”日照人王先生说,他目前在深圳,一直从事香港代购。
  王先生代购的商品有很多,只要香港有卖客户想买,他就可以给代购,“保证货真价实,而且比内地便宜。”王先生说,每一笔代购他都有相应的差价可以赚,而且在这个行业做的时间长了,也会发现有些猫腻。
  王先生介绍,他之前认识一个代购,一开始做得很好,但后期为了争取更大利润,她就开始很不厚道了。“就是买一些假冒的产品,然后发给客户,这样赚钱就多了。不过这样的人在我们行业内,我们都很鄙视。”
  记者发现,除了香港,还有美国、日本、韩国和德国代购,美国代购主要集中在苹果手机等电子产品,日本则是相机等电子产品,而韩国代购以化妆品为主,德国代购则主要是奶粉。
  “做代购是个良心活,我肯定会一直坚持下去,赚取合理利润。”王先生说。
 平台回应 
腾讯不鼓励个人微信号营销
  说实话,很多人不喜欢好好的朋友圈被搅和了,所以这事得有个解决的办法,是不是腾讯得有个说法?记者联系到腾讯方面,工作人员进行回应。
  首先,腾讯并不鼓励利用个人微信号营销,有需求的用户可以注册公众账号,而且对于短时的微信号,腾讯也会有联系人限制等措施。
  其次,对于被举报的微信号,他们也有一套处理程序,然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而对于举报,微信也会谨慎处理,通过审核等程序,以免“误伤”正常合法合规的用户。
 工商提醒 
微信朋友圈消费 容易遭受维权难
  12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了东港区消协,工作人员听说了微信朋友圈购物后,马上表示可能会遭遇维权难的问题。
  首先,朋友圈购物都是熟人,有些消费者碍于情面,可能不会投诉举报。
  其次,微信朋友圈的经营者,可能会无照经营,这样给维权造成了比较大的麻烦,甚至根本没法维权。
  第三,微信朋友圈购物和晚上购物道理一样,需要去购物当地投诉,比如日照人在北京买的东西,就只能去北京消协投诉。
  第四,微信朋友圈找代购,属于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私下交易,根本不在消协举报受理范围之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的对象是有正规资的经营主体,像这样个人间的私下交易很难维权。消费者如果要挽回经济损失,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的办法来解决。
  东港消协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要尽量选择到正规电商处购买商品,然后要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货款。如果发现被骗,应第一时间向微信平台举报,同时注意保留好通话记录和卖家信息,及时报警。

网上买的鞋 不给退咋办
 烦心事 
  本报3月12日讯(记者 张萍) 网上购物便捷方便,但是出现问题往往面临着退货难、难维权等问题,近日家住日照新市区的李女士就遇到了这个棘手问题,让我们来学学她是怎么维权的吧。
  李女士是一位典型的时尚达人,非常热衷于网络购物,几乎每周她都能收到全国各地寄来的各类快递。就在前几天,李女士在网上看中了一双高跟鞋,图片介绍款式新颖,很合她心意,加上促销活动力度也比较大,于是毫不犹豫买了下来。收到货物后,李女士发现实物样式虽然新颖,但颜色却和网页图片有出入,而且鞋子穿着不稳也不舒服,联系网店卖家想要退货,并主动提出愿意承担来往的运费,却遭到了拒绝。店家的理由是,商品网页介绍上已在显著位置说明了“由于拍照环境和显示器分辨率影像不同,可能存在视觉色差,如介意的亲请不要选购”,无质量问题不接受退换货。
  店家的回复让李女士很揪心,如果不退回去,意味着这双高跟鞋将被打入冷宫,买鞋的268元就白白浪费了,这让李女士很不爽。针对这种情况,本报代李女士咨询了日照市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
  该工作人员表示,李女士的情况属于退货的范围,商家无权不受理。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除了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和交付的报纸、期刊,其他产品均在受理范围之内。 
  “李女士退货的商品完好,且在退货的范围之内。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李女士支付的商品价款。”
  随后,记者也拨通了淘宝网的消费者热线,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消费者退货可以点击退款/退货,填写相应的信息。如果遇到商品退货难的问题,消费者可拨打0571-88158198,输入订单编号,确认后按4号键进行退货投诉。客服会根据消费者反应的情况及时,进行核实,督促店家进行退货。对于投诉举报较多的店家,淘宝网也会进行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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