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召开
乡镇将设行政复议受理中心
2015年03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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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12日讯(通讯员 肖迪胜 记者 王晓霜) 12日,滨州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决定2015年在滨州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开展“法制建设提升年”活动,以提升重大行政决策水平、行政执法水平、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水平以及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重点要畅通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渠道,设立专门接待场所,向社会公开受理,并探索受案环节下移,在乡(镇)、村(居)设置行政复议受理中心或实施网上受理。
  2014年以来滨州市把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去年清理不符合执法条件人员159名,确认行政处罚裁量基准11614项。2014年“三统一”规范性文件17件,备案规范性文件34件。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面,去年市、县两级复议机关共受理案件374件,审结338件。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滨州市将按照《滨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健全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严格“权力清单”,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实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明确“责任清单”,坚持法定责任必须为。
  行政复议,是“民告官”前的准司法程序,在解决行政争议方面被寄予“主渠道”的厚望。下一步滨州市要保障复议工作必要的办案场所、办案设备和办案用车,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渠道。降低行政复议立案门槛,把立案审查制改为立案登记制。设立专门接待场所,向社会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的范围、条件、程序等事项。探索受案环节下移,在有条件的乡(镇)、村(居)设置行政复议受理中心或实施网上受理。各级行政复议机构要大力推行听证审理方式,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实现听证审理的常态化。做到案件事实查清、法律适用准确,把每一个复议案件都办成“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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